同名高管简介

恒基地产 · 非执行董事(本页持仓)

李王佩玲女士,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自一九九六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及于二零零四年调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太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李太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

李太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之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之委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

李太亦现任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及TOM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TOM集团 · 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李王佩玲女士,于二OO四年八月调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于二OOO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并于二O二五年九月一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彼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之资深会员。

彼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

彼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

彼亦现任长江基建及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长江基建集团 · 非执行董事

李王佩玲女士,自二零零四年九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在此之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太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之资深会员。

李太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

李太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

李太亦现任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及TOM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以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文提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李太并为一间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述属本公司一主要股东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同名的港股公司高管

公司 代码 本页持仓 职务 就任日期 性别 年龄 学历 薪酬(万元) 更新日期
恒基地产 00012.HK
非执行董事
1996-05-15 77 本科 15.00 2009-03-05
TOM集团 02383.HK
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2004-08-04 77 本科 10.00 2025-09-01
长江基建集团 01038.HK
非执行董事
2004-09-23 77 本科 2009-03-05
鹰君 00041.HK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曾经)
2002-05-15 77 本科 51.00 2006-04-26

港股持股名册

公司 代码 持股总数(亿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变动 持股身份 权益类别 股份类型 公告日期 报告期
泰升集团 00687.HK 2.35 6.9847 0
其他
股东 普通股 2026-04-10 2025-12-31
恒基地产 00012.HK <0.01 0.0013 6.46 0
实益拥有人
董事 普通股 2026-04-24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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