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为李王佩玲的股东披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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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自然人无法区分,下列披露记录可能来自不同的人。
李王佩玲出现在 2 家港股公司的已披露股东名单里,下面按持仓规模列出这些持仓。
另有 4 条同名高管记录,其中 1 条所在公司也在本页持股名单里。
同名高管简介
恒基地产 · 非执行董事(本页持仓)
李王佩玲女士,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自一九九六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及于二零零四年调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太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李太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
李太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之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之委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
李太亦现任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及TOM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TOM集团 · 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李王佩玲女士,于二OO四年八月调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于二OOO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并于二O二五年九月一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彼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之资深会员。
彼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
彼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
彼亦现任长江基建及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长江基建集团 · 非执行董事
李王佩玲女士,自二零零四年九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在此之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太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之资深会员。
李太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
李太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
李太亦现任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及TOM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以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文提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李太并为一间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述属本公司一主要股东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同名的港股公司高管
| 公司 | 代码 | 本页持仓 | 职务 | 就任日期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薪酬(万元) | 更新日期 |
|---|---|---|---|---|---|---|---|---|---|
| 恒基地产 | 00012.HK | 是 | 非执行董事 | 1996-05-15 | 女 | 77 | 本科 | 15.00 | 2009-03-05 |
| TOM集团 | 02383.HK | 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 2004-08-04 | 女 | 77 | 本科 | 10.00 | 2025-09-01 | |
| 长江基建集团 | 01038.HK | 非执行董事 | 2004-09-23 | 女 | 77 | 本科 | 2009-03-05 | ||
| 鹰君 | 00041.HK |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曾经) | 2002-05-15 | 女 | 77 | 本科 | 51.00 | 2006-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