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为吴旭茉的股东披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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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自然人无法区分,下列披露记录可能来自不同的人。
吴旭茉出现在 2 家港股公司的已披露股东名单里,下面按持仓规模列出这些持仓。
另有 2 条同名高管记录,其中 2 条所在公司也在本页持股名单里。
同名高管简介
南华金融 · 执行董事,执行副主席,行政总裁,授权代表,执行委员会成员(本页持仓)
吴旭茉女士,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执行副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彼亦为South China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南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413)及i-CABLE Communications Limited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097)(两间公司的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非执行董事。
彼为South China Media Limited南华传媒有限公司之执行副主席。
彼亦担任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
彼持有英国伦敦大学伦敦英皇书院法律学士学位及于二零零六年取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
彼亦为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第十二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河北省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三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河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彼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董事。
南华集团控股 · 非执行董事(本页持仓)
吴旭茉女士,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
彼亦为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19)之执行董事、执行副主席及行政总裁(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彼亦为南华传媒有限公司之执行副主席。
彼于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起辞任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097)之非执行董事。
彼持有英国伦敦大学伦敦英皇书院法律学士学位及于二零零六年取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
彼为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第十二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河北省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三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河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彼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调任为非执行董事。